农村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
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:“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,就是合作社。”“在农民群众方面,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,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,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,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,而使农民自己限于永远的穷苦。客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,就是逐渐地集体化;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,依列宁所说,就是经过合作社。”(以上引自《毛泽东选集》竖排繁体一卷本第九三四页)
根据毛主席的教导,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:农村合作社的性质是公有制下的集体经济自愿互助组织,生产模式是集体的,一家一户都是农村合作社里面的成员。合作社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导,兼具手工业等各种集体经济成分,再往后发展就是高级合作社。农村合作社的作用是集体力量大,有利于团结互助、互帮互学,有利于抗击自然灾害,有利于科学种田,有利于机械化生产,有利于水利设施是应用,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,民富国强,等等。